江苏女大学生勤工俭学替人运输毒品被判6年多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10-18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今天(29日)正式对江苏南通某大学大一女生运输毒品案送达一审判决。
大一女生卷入贩毒案原因
被告人宋某去年暑假想勤工俭学,正好一个曾经认识的代号为“猴子”的人在QQ上联系她,允诺给她100元一天,让她当毒品贩卖人员的“助理”。被告人想不过是出趟差带个行李,就答应了。结果从成都返回南通的途中被警方抓获,查获宋某随身携带170.1克冰毒。因为是从犯、初犯、悔罪态度好,最后法院从轻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一万元。
案件折射社会问题
记者专访了本案审判长、海门市法院院长邱建国,他说,大学生找工作、勤工俭学不要被高额报酬冲昏头脑。
邱建国:本案中的宋某最初的想法也就是利用假期打工减轻父母的经济负担,当她知道一天可以赚一百块钱的时候,她的喜悦就冲断了她一切的法律意识包括她应该去考究一下人家为什么一天给100块这么高的报酬?她也没有考虑过这个工作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当你找到一份工作或者你去投简历、跟人家电话、QQ去联系的时候就应该对用人单位进行必要的了解,看一看是不是正规,是不是一个正当的工作。
对于年轻人比较喜欢的QQ交友方式,邱院长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邱建国:QQ交友作为一种新的社交现象,也在改变着人们传统的交友方式。网络使沟通变得自由与便捷,同时犯罪分子也有机可乘,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还是陷井密布的,本案中毒品贩卖人员正是利用QQ聊天,请宋某当他们的助理。QQ交友就像一面镜子,有利也有弊,关键在网民如何把握这个度,防止网上交易上当受骗。
邱院长还建议,大学的法律基础理论课程应该更多联系实际。
邱建国:在我们国家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年代,虽然把法学基础理论作为一门课,但是这门课与实际大学生应用法学基础的理论还是脱节的。本案中被告人为贩毒人员携带毒品,她在表示之前他都不知道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更不知道她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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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燕薪律师,男,汉族,硕士,北京来硕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11101200510330274。 刑事律师团执业理念: 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曾...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