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的规定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7-30
如果您还有法律疑问,您可以直接电话咨询燕薪律师,咨询电话:13601297308
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的规定 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研、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L十
刑法对走私制毒物品罪的规定
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研、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L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热点文章
- 1 关于加强死刑案件辩护的
- 2 黄金杰、双有秀贩卖毒品
- 3 被告人刘怡强等五人贩卖
- 4 盗窃罪罪与非罪
- 5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 6 被告人陈智等三人贩卖、
- 7 职务犯罪存在的三大重大
- 8 婚内“强奸”浅议
首席律师
简介: 燕薪律师,男,汉族,硕士,北京来硕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11101200510330274。 刑事律师团执业理念: 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曾...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