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业贿赂犯罪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11-19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业贿赂对自由竞争秩序的破坏日益显现,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的“毒瘤”。研究商业贿赂犯罪,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商业贿赂犯罪的法律特征,准确认定商业贿赂犯罪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准确、有效、适度打击商业贿赂犯罪。
商业贿赂犯罪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商事活动参与者为谋取商业利益而给予他人好处,或者与商业活动紧密相关的人利用商事管理职权而索取或者收受他人好处,或者为促成商事活动双方的行贿受贿而居间介绍,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一、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
这样界定出来的商业贿赂犯罪概念至少包括了以下几层含义:
1、商业贿赂犯罪不仅包括商业行贿、商业受贿,而且将介绍贿赂也明确为一种行为方式。
2、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不仅限于经营者,只要商业活动中有一方为商事活动参与者即可,这里的商事活动参与者可以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单位在内。
3、商业贿赂犯罪的领域为商事活动领域,犯罪目的明显,皆为目的犯罪。
4、商业贿赂犯罪虽然是数额犯,但数额本身并不是决定犯罪与否的唯一标准。用“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标准来界定罪与非罪,体现了既尊重立法规定又有助于体现概念本身简洁的惯常做法。
二、商业贿赂犯罪的特点
商业贿赂犯罪从本质上讲是贿赂犯罪的一种,但它和一般的贿赂犯罪相比又具有一些特点。
1、商业贿赂犯罪大多具有行业性。从检察机关近几年办案情况看,商业贿赂大多发生在具有暴利性、市场供求成为单方市场的特定领域、特定行业内,如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
2、商业贿赂犯罪具有长期性。一般的贿赂犯罪大多是一事一贿,行贿方要求受贿方所做的是短期、一次性行为。如升迁、调动工作等。而商业贿赂犯罪大多行贿方和受贿方形成一种长期稳定的“合作”,行贿方通过不断向受贿方进行贿赂谋求较长时间的经济利益。
3、商业贿赂犯罪具有隐蔽性。一般的贿赂犯罪往往是简单的权钱交易,其行为的刑事违法性比较明显。而商业贿赂犯罪大多会披着“市场经济”的外衣,而以“回扣”、“手续费”、“返利”等形式出现。更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
- 1 关于加强死刑案件辩护的
- 2 黄金杰、双有秀贩卖毒品
- 3 被告人刘怡强等五人贩卖
- 4 盗窃罪罪与非罪
- 5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 6 被告人陈智等三人贩卖、
- 7 职务犯罪存在的三大重大
- 8 婚内“强奸”浅议
简介: 燕薪律师,男,汉族,硕士,北京来硕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11101200510330274。 刑事律师团执业理念: 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曾...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