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在印度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10-28
【摘要】死刑是当前我国刑法研究的重点问题。印度是和我国人口相近的大国,以印度作为样本加以对照研究毫无疑问具有重要意义。印度1999—2007年间死刑执行数量仅为1人,这主要源自于其较少的死刑罪名、独立和富有争议性的死刑刑事司法和审慎的死刑执行制度。若把印度 1999年来未执行死刑的地区划入事实废除死刑区域,依照新的统计,世界上保留死刑的人口比重优势已经消亡,这将强烈地影响死刑的未来走向。
【英文摘要】As a country with a large population, India is an important sample for the research of the capital punishment in China. The fact that there was only 1 execution in 1999-2007 in India could be attributed to its relatively lesser death penalty legislation, independent and controversial judicial system and prudent execution institution. If we consider the regions without execution since 1999 in India as abolitionists de facto, significantly, the population in abolitionists of the world is dominant.
【关键词】印度;司法、行政限制;执行制度;废除死刑
【写作年份】2007年
【正文】
他把他的刀剑当作他的上帝,当他的刀剑胜利时他自己却失败了。
—— [印]泰戈尔:《飞鸟集》第45段
国家不该带着仇恨进行惩罚。
——(孔雀王朝)阿育王(Emperor Ashoka)
印度,一块古老而略带神秘的土地,拥有着近万年的人类文明史,世界第二(11.319亿)的人口总量,世界第七(328.7万km2)的领土面积, [②]这些数据使任何一个有全球视野的研究者都不敢忽视印度。
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45年前的中印冲突,中印之间的关系一直处于微妙状态。国内对印度总是缺乏了解,甚至有意将其忽视,这导致国内在相关信息上互相矛盾。在死刑制度上,国内刑法学界对印度死刑的了解也仅仅是来源于其他国家学者的相关论述,以及仅仅只考虑印度是保留死刑的国家就不作更多的研究。
虽然我国学界已经在死刑问题上呈现废除死刑的压倒性优势,并且国际上废除死刑的浪潮已经无法遏制(137个国家废除死刑,占世界196国的 69.90%), [③]但是我国实际上仍是保留死刑的重要阵地,为了对此情况有一个更好的科研背景比照,本文选取印度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India)作为样本进行研究,再一次进行“西天取经”,回味这古时“西学东渐”的探索之路,毫无疑问会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笔者在此间将尽最大努力搜求印度死刑的相关资料, [④]并从死刑制度横向分析的角度,对印度死刑做一系统的比较刑事法研究,以形成死刑制度的学理新解读,在实证性地比较对中印死刑认识状况的基础上,最终为论证死刑的天然不公正性这一命题添砖加瓦。
一、破题:研究印度死刑的必要性
在英国犯罪学家罗吉尔·胡德的《死刑的全球考察》中有这样一段话,“在近年来印度判处死刑的人数与这个国家庞大的人口基数相比,仍然是很少的——在 1996~2000年的5年间只有49人——被执行的人数就更少了,同时期内显然只有5人,最后一起执行是在1997年。” [⑤]这样死刑执行数字,相对于印度这个国家庞大的人口基数来说,毫无疑问是很少的。我国同样作为保留死刑的人口大国,(和越南一样)死刑执行数字至今仍是国家机密,不过通常认为,我国的执行数量要在7000人/年以上甚至超过1万人/年(根据相关说法,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后有明显减少),大赦国际查明的已知数字是中国在2002—2007年间共执行7836人。 [⑥]
陈兴良教授在《死刑备忘录》中写到,即使是人口与我国相去不远的印度,2004年8月14日对达南约·查特吉(Dhananjoy Chatterjee)在西孟加拉邦加尔各答一座监狱执行死刑, [⑦]这是该州13年来首次执行死刑,并是印度9年来首度执行死刑。印度最高法院1982年规定,死刑只能用于“少之又少的案例”。过去十年里,虽然有几名犯人被判死刑,但因为向高级法院提请的上诉未决或得到了宽大处理,目前都还没有被执行。印度之前最后一次执行死刑是在1995年的泰米尔纳德邦,死刑犯为一位机动黄包车司机,他被裁定谋杀多名妓女被判处绞刑。 [⑧]如果这一消息属实,那么印度从1996年到2003年长达8年的时间里均为零死刑,即没有执行过一起死刑。看到这则新华社电讯,几乎使人怀疑其真实性。无论如何,司法裁量对于限制死刑意义重大。 [⑨]言至此,笔者写作本文的目标,至少就应该是解开这则报道上的层层谜团,证实印度死刑制度的重要信息,若能更进一步,则将引发我国死刑制度的深深反省,从而为在我国限制乃至废除死刑做出学术贡献。正如“我们在黑暗中,只有想象力在暗中奔驰,并创造着不寻常的东西。然而我们也等待着实证和划时代科学发现的闪电,照亮进一步前进的道路。” [⑩]
在印度死刑执行(不同于死刑适用)现状上,内政部国家犯罪记录局(National Crime Records Bureau,NCRB)负责在其报告“监狱数据”中发布关于被执行死刑或者死刑判决人数的数据,这一报告自1995年开始发布成为公开数字。 [11]虽然有印度本土学者认为这一数据有不准确的可能,但这确是目前见到的最完整可信的数据,而且从笔者的研究来看,关键是获取印度死刑执行的相对准确的数目,那么此意义上,该数据的不可靠性是最低的。1995年前,没有任何官方公布的关于被执行或者宣判死刑的人数的数据,不过还是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部分有关的信息。 [12]从1995到1998年间,NCRB 的“监狱数据”记录了24个死刑执行,在1999到2003年,没有死刑执行为人所知,2004年的死刑执行,使该数字增至25个(1995— 2007)。假若没有2004年的死刑执行,今年印度就已经可以根据“十年规则”成为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了。由此看来,印度2004年前最后一次执行死刑应该在1998年而非(《中国青年报》报道的和C·瑞·库玛说的)1995年和1997年,亦即从1999至2007年的九年间,据已知数据,印度只执行了1例死刑。 [13]对此,“监狱数据”和“大赦国际”1997—2007年11年的年度报告所提供的数据如下:
- 1 关于加强死刑案件辩护的
- 2 黄金杰、双有秀贩卖毒品
- 3 被告人刘怡强等五人贩卖
- 4 盗窃罪罪与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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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被告人陈智等三人贩卖、
- 7 职务犯罪存在的三大重大
- 8 婚内“强奸”浅议
简介: 燕薪律师,男,汉族,硕士,北京来硕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11101200510330274。 刑事律师团执业理念: 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曾...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