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受贿获刑六年三个月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12-20
如果您还有法律疑问,您可以直接电话咨询燕薪律师,咨询电话:13601297308
作为一名镇级地税分局局长,除收受他人9.4万元贿赂款外,其名下还有高达460万余元的资产。12月19日,记者从宁国市人民法院获悉,郎溪县地税局城关分局原局长曾某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曾某在2006年至2013年5月担任局长期间,辖区内一些企业负责人为寻求缴纳税款等方面的关照,多次利用节假日送给曾某现金共计人民币6万元以及面值合计为3.4万元的超市购物卡。
截至今年5月24日,曾某拥有资产(含已消费)共计人民币460万余元。其中有61万多元的资产不能说明来源。另查明,曾某的亲属代其退款80万元人民币至宁国市人民检察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纳税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9.4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另外,曾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院遂做出以上判决,同时对其7万余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当事人未上诉。
热点文章
- 1 关于加强死刑案件辩护的
- 2 黄金杰、双有秀贩卖毒品
- 3 被告人刘怡强等五人贩卖
- 4 盗窃罪罪与非罪
- 5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 6 被告人陈智等三人贩卖、
- 7 职务犯罪存在的三大重大
- 8 婚内“强奸”浅议
首席律师
简介: 燕薪律师,男,汉族,硕士,北京来硕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11101200510330274。 刑事律师团执业理念: 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曾... [详细]